福州市政府规范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确保福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1月24日,福州市发布《福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申请专项借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列入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且为具备条件实施拆除新建的项目,或实施拆整结合项目中的拆除新建部分。市政府对专项借款负统借统还责任,负责督促借款主体按期偿还专项借款本息,并统筹安排还款资金来源。由市政府指定我市专项借款的借款主体,负责借入、偿还专项借款。专项借款偿债资金根据城中村改造项目市域内资金平衡方案统筹安排,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与借款主体不一致的,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借款主体提出专项借款资金使用需求,并签订专项借款资金使用协议。借款主体应及时将专项借款资金提供给项目实施主体使用。专项借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及主体不得违规截留、挤占或挪用、调用专项借款资金。申请专项借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要求落实资本金。
福州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2月28日,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多元化抵押融资模式,推广“乡村振兴贷”“惠林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发挥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提高“三农”主体融资可得性。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各县(市)区每年应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乡村振兴新增项目建设,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成立,推动金融纠纷“一揽子解决”。2024年7月10日,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位于台江海峡金融商务区创实大厦,其内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智慧法庭、调解室等一应俱全,环境简洁明亮。今后,这里将集中办理福州市六城区金融纠纷案件,推动金融纠纷“一栋楼办公、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由福州中院与台江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共同筹建,定位为“调立审执破”集成式、一站式金融解纷中心。该中心主要功能分为两部分:一是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由法院指导,引入社会力量、行业力量,开展诉前调解、诉非联动、诉源治理;二是数字金融审执中心,由法院主导,主要职能为对福州中院及六城区法院的信用卡、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商事金融纠纷实行诉前调解和诉讼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处理;研判金融风险态势,提出金融司法协同防范建议。该中心还自主研发了“福州数字金融解纷云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实现全流程、全在线、无纸化办公,金融类案件审执周期预计缩短30%以上。
福州市多举措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8月26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配套奖励50%。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工信企业,自2025年起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福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分期到位。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挂牌展示、培训培育、私募融资、登记托管、升级转板等“全链条”服务。符合产业政策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改项目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300万元以上可纳入市技改投资补助的支持范围。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面执行研发加计扣除政策。